想申请法院查封对方的财产,没有房产证,院基证可以的。或者提供其他财产担保即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可以申请财产保全 但如果对方只有一套房产,只能查封,不能拍卖。
参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六条 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
第七条 对于超过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房屋和生活用品,人民法院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在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最低生活标准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后,可予以执行。
房屋所有权依据房产登记为准,如果没有房产证也就是没有进行登记,没有登记 在法律上此房是不存在的财产,法院无法进行保全
保全对方的房子啊,没有房产证知道房子坐落位子就行,什么街几号 这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