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的房屋过户给别人,房子的大路前面的土地应该属于卖房人吗?拆迁的话,卖房人能否得到补偿?

2025-04-24 18:3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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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房屋和土地是一体的,也就是说房子没了,只要有土地证,就可以获得补偿。农村房屋拆迁不仅仅是房屋与土地,还要解决就业补偿。你虽然把房子转让给别人了,只要还是村里的人,即户口在,一样可以获得补偿。

回答2:

您好:
如果是属于原房子的房主修的,为了方便使用该房子的,即是,成为该房子附属设施。就应该获赔。
否则,不。

回答3:

如果有合同的按合同办。
一般认为,房屋前面的坪是房屋的附属部分,房屋转让,其附属部分应认为是一起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