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时父母给了一笔钱有汇款单,现在因为要离婚,才向父母写了借条,这样的债务关系法律认可吗?

2025-04-27 23: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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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你好,应该不是属于婚内财产转移的啊,如果是婚后所借是属于婚后 债务的话,应该就是属于夫妻的共同债务的话,一般属于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话,离婚后是需要双方共同承担 去偿还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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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2:

  一、结婚时父母给了一笔钱,相当于父母的无偿赠与行为,而此赠与,并没有形成赠与合同,并没有说明赠与的约定,因此,当夫妻要离婚时,没有撤销赠与的法定条件。
  二、结婚时父母给了一笔钱,并没有法定的文书说明赠与给儿子或者儿媳,所以,认定为夫妻的共同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三、补写的借条,没有法律效率。
  因为补写的借条没有法定的事实,属于伪证

回答3:

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