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状和判决书中被告的身份证号码写错怎么办

2024-12-04 11:0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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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判决书中被告的身份证号码写错,只要法院确定是错误的,下达一份补正裁定书就行了。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

第一百五十四条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

(一)不予受理;

(二)对管辖权有异议的;

(三)驳回起诉;

(四)保全和先予执行;

(五)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

(六)中止或者终结诉讼;

(七)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二条判决书应当写明判决结果和作出该判决的理由。判决书内容包括:

(一)案由、诉讼请求、争议的事实和理由;

(二)判决认定的事实和理由、适用的法律和理由;

(三)判决结果和诉讼费用的负担;

(四)上诉期间和上诉的法院。

判决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

第一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以及依法不准上诉或者超过上诉期没有上诉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第一百五十六条公众可以查阅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内容除外。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回答2:

判决书中被告的身份证号码写错,只要法院确定是错误的,下达一份补正裁定书就行了。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

(一)不予受理;

(二)对管辖权有异议的;

(三)驳回起诉;

(四)保全和先予执行;

(五)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

(六)中止或者终结诉讼;

(七)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

(八)中止或者终结执行;

(九)撤销或者不予执行仲裁裁决;

(十)不予执行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

(十一)其他需要裁定解决的事项。

对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裁定,可以上诉。

裁定书应当写明裁定结果和作出该裁定的理由。裁定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口头裁定的,记入笔录。

扩展资料:

法院刑事判决书查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法院的生效判决书,都应当在互联网公布,最高人民法院在互联网设立中国裁判文书网,统一公布各级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文书。

但是,如果判决书属于下列四种情形之一的,不在互联网公布,从网上是不能查到相应的判决书的:

(一)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的;

(二)涉及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

(三)以调解方式结案的;

(四)其他不宜在互联网公布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第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在互联网设立中国裁判文书网,统一公布各级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文书。

第四条,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文书应当在互联网公布,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的;

(二)涉及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

(三)以调解方式结案的;

(四)其他不宜在互联网公布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民事诉讼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

回答3:

判决书中被告的身份证号码写错,只要法院确定是错误的,下达一份补正裁定书就行了。

相关规定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 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

(一)不予受理;

(二)对管辖权有异议的;

(三)驳回起诉;

(四)保全和先予执行;

(五)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

(六)中止或者终结诉讼;

(七)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

(八)中止或者终结执行;

(九)撤销或者不予执行仲裁裁决;

(十)不予执行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

(十一)其他需要裁定解决的事项。

对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裁定,可以上诉。

裁定书应当写明裁定结果和作出该裁定的理由。裁定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口头裁定的,记入笔录。

扩展资料:

一、起诉的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二、起诉状应记明的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三、民事起诉应递交的材料 

本人(单位)签名或者盖章的民事起诉状。递交份数:法院一份, 同时对方当事人有几个就再交几份(下同);

本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军官证、护照等)原件及复印件。如果您是个体工商户或者代表单位起诉的,还应携带好营业执照和复印件以及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必要的证据材料。

特别提示:  

身份证遗失的,可到当地派出所开具身份证明。 

四、收到法院的传票后需注意的事项 

请仔细查看传票上载明的以下几项内容:

(一)事由:主要有两种,开庭审理或开庭宣判。开庭审理说明案件要正式进行审理,或者还要继续审理;开庭宣判说明案件就要有处理结果了。

(二)法官和书记员:传票上会有承办法官与书记员的姓名和联系方式, 有事您可以主动和他们联系。

(三)时间:要根据开庭时间提前安排好工作和生活,确保准时到庭参加庭审,有特殊情况要及时和法官或者书记员联系。

(四)地址:传票上会有法庭的具体位置和法庭编号。

请务必按传票上的时间,到庭参加案件的审理。原告没有正当理由,不到庭,法院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没有正当理由,不到庭,法院可以缺席判决。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回答4:

判决书中被告的身份证号码写错,只要法院确定是错误的,下达一份补正裁定书就行了。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 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

(七)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

回答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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