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是你的全部责任。反向思维就清楚了:发生车祸的车停在那里,人伤车损无法警示,难道你就可以撞上去然后他负责任?你行车必须要保持与前车的足够车距,在这个车距里,你可以稳稳当当低把车停下。你不保持足够的车距,你的车速过快,撞了别人,给别人雪上加霜,你还问谁的责任?!
按照交通法规,因为你没有保持速度和距离才造成你的第二次追尾,对方没标警示牌和没开双闪灯那不是你没责任的理由,比如对方是刚刚追尾还没来得及标警示牌和没开双闪灯,这时你撞上去了,你说你没责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