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误撞人住院,对方不要赔偿,就是要追究刑事责任,要坐牢吗?

我的车买了商业险,可是对方就是不要赔偿
2025-03-22 12:19:31
推荐回答(2个)
回答1:

开车误撞人住院,是否要被追究刑事责任,是否要坐牢,要看是否具备两个条件,一是必须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或者主要责任,二是受害人必须是重伤,或者死亡。二者缺一不可。缺一,就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不需要坐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回答2:

走法院程序,你也不用着急给他赔偿。他们会去法院起诉你的,你就等着法院的传票就行了,你的车不是有保险吗?到时候上法院的时候,保险公司会赔偿的。不会坐牢,不会追究刑事责任。是不是他们感觉你的赔偿有点儿少。那就走法律程序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