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的,申报材料 :
(1)申报单位出具的《关于为×××同志办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 随往人员变更的申请》;
(2)双方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3)配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4)配偶与在京工作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 (合同有效期不足 3 个月的需提供续签合同原件、复印件)
(5) 随往子女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6) 独生子女证或二胎准生证明、 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双胞胎、 多胞胎提供出生证); 随往子女超过 16 周岁的,需学校出具在校证明(高中及以下的孩子 可以随往)
(7)若办证人员为男方,需增加子女一同随往的,必须和配偶一同 随往。如男方离异,子女判决给男方,需出具相关部门的离婚证、离 婚协议或子女判决书原件及复印件,方可随入
(8)申请人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原件;
(9)《诚信声明》;
(10)申请人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