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离婚撤诉了6个月后再次起诉,法院会不会判离婚。

2024-12-04 22:4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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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第一次起诉又撤诉,下次起诉,还是当作第一次。至于能否判离,主要是看你们感情破裂程度!

回答2:

首先都是尽量调解,觉得调解无效就会判离。或者当事人坚决也是离判离的。

回答3:

法院判决双方离婚的唯一理由就是,双方感情确实已经破裂,无法在一起生活。
根据《婚姻法》(修正案)第32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这一规定说明,男女一方提出离婚后,是否准予离婚,不取决于另一方是否同意离婚,而是法院依据夫妻双方的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和调解有无效来决定。可见“感情是否确已破裂、调解无效”是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确定准离与不准离的原则界限。它有两层含义:一是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二是如果夫妻感情没有破裂或没有完全破裂,即使调解无效也不准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