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已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5000-20000作为立案标准,3.8万元可能要判二-三年左右,刑事案件一般为侦查\检察\审判三个阶段,现在它处在侦查阶段,已逮捕,到审判也得五六个月左右,把钱还上是可以从轻的情节,但不是必须减轻情节,建议现在为他聘请律师会见他一下,了解案情以防贻误办案时机,需要帮助,可联系我,见个人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