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斑狼疮” 是西方医学拉丁文(Lupus erythematosus )翻译而来。1828年法国皮肤科医生贝特(Biett)首先报道了这样一个病人:面部出现像被狼咬过后不规则水肿性红斑,中间凹陷,边缘突起,表面光滑.有时带有鳞屑,称为“红斑狼疮”。后
来发现此病不仅有皮肤损害,,而且有肾、脑、心、肺、血液、关节、肌肉等全身性病变。100多年前美国医生奥斯勒(Osler)又提出系统红斑狼疮(SLE)这一病名。《中医临床诊疗术语》(1997)将SLE统一命名“蝶疮流注”。
临床上通过将红斑狼疮分为两种类型病变仅限于皮肤的称“盘状红斑狼疮”.有内脏多器官,多系统受累的称为“系统任红斑狼疮”。新加坡称为“蝴蝶病”,台湾称“思乐医”(SLE)现代医学研究证明是一种自身免疫检疫病。
红斑狼疮是一种自身免疫性疾病,此病能累及身体多系统、多器官,在患者血液和器官中能找到多种自身抗体。狼疮一词在拉丁语的含义是狼咬的溃疡,亦有顽固难治的意思。可见红斑狼疮的治疗具有相当的难度。红斑狼疮可分为盘状红斑狼疮(dle)和系统性红斑狼疮(sle)。
早在18世纪末,osler第一次叙述使用了系统性红斑狼疮名称,见之于皮肤病学文献中。他第一次阐明和强调系统性红斑狼疮是一个全身性疾病。他这样描述:借助于渗出性红斑去熟悉了解一种病因不明的疾病,它具有多形性皮肤病损,充血、水肿,偶见出血性关节炎。并有各种内脏损害表现,其中最重要的是胃肠道危象、心内膜炎、心包炎、急性肾炎、黏膜出血。复发是这一疾病的特殊现象,可每月发作或经过几年较长时间再发作。发作时可以没有特征性皮肤表现,并可出现内脏症状,但病人的体表并无任何渗出性红斑。
1941年美国病理学家克来姆普尔(klemperer)对系统性红斑狼疮的病理做了详细的研究,提出了“胶原血管病”的概念。1948年hargrave在研究此病时发现了狼疮细胞(lecell),这是一个重要发现。后来由于免疫学和免疫病理学的发展,证实了本病免疫学上一系列变化或畸变。虽然迄今仍未能完全阐明系统性红斑狼疮的病因,但本病有异常的体液和细胞免疫反应是确切的,将它作为结缔组织病,并确定是“免疫复合物病”的原型,已得到公认。1955年cazanave首次引用红斑狼疮(le)这个名词来描述该病的皮肤表现,特别指出这种表现类似一种叫做寻常性狼疮的皮肤结核。
正常人血清中可以有针对多种自身抗原的自身抗体,但它们的效价很低,不足以破坏机体自身的正常成分,但却可以帮助清除衰老蜕变的自身成分,称之为“生理性抗体”。在健康人,自身抗体出现的机会随年龄增长而增高。60岁以上的老年人有一半多的人可以检查出自身抗体,如抗核抗体、抗线粒体抗体等,但这些自身抗体的出现并不意味着他们有自身免疫病。如果针对自身抗原的自身抗体超过一定数量,使自身免疫反应超过一定程度,以致破坏了机体正常的组织结构,并引起相应的临床症状就称为自身免疫病。系统性红斑狼疮就是由于免疫反应超过一定程度而引发的疾病。因此说系统性红斑狼疮是一种自身免疫病。
在不久以前红斑狼疮的治疗还很困难,病人的预后较差,死亡率也很高。但随着人们对它较深的认识,尤其是应用了新的试验检查方法和皮质激素的治疗后,红斑狼疮的预后有了较大的改观。近10年来,五年存活率已提高到90%以上。随着医学的迅猛发展,相信这一难治疾病的预后将会有更大的改观。
参考资料:http://www.hubce.edu.cn/jwc/jwc5/messages/2064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