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婚了同居了,男方以性格不合提出退婚,要求退彩礼提出了诉讼,女方怎么维权?

2025-04-14 23:2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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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订婚了,同居之后男方以性格不合,提出退货。要求退还彩礼。而且还到法院提出诉讼。由于你们不是夫妻关系。彩礼可以当作是一种赠与的关系。赠予的东西是无法。通过诉讼要求退还。只能协商所以你直接去法院应诉就好。

回答2:

这个没有办法维权
因为维权是维护的合法权利
而你问的情况婚姻法司法解释2说的很明确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回答3:

同居之后男方以性格不合,提出退货。要求退还彩礼。而且还到法院提出诉讼。由于你们不是夫妻关系。彩礼可以当作是一种赠与的关系。赠予的东西是无法。通过诉讼要求退还。只能协商所以你直接去法院应诉就好。

回答4:

这种情况女方有权维权,提出退婚的是男方,责任不在女方,女方有权维权拒绝退出彩礼,

回答5:

男方主动提出的那么这个彩礼钱可以拿回去一部分只能是,因为彩礼是以结婚为目的才给与女方的,现在并没有这个事实,那么这个钱肯定是可要退回的,鉴于是男方退婚,那么这个彩礼只能拿回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