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外地办的结婚证,在长春能起诉离婚吗

2025-04-30 17: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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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长春是你们共同的住所地吗,如果是,则可以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二条“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如果你们的户口都在长春,且也生活在长春,也是可以的。

回答2:

如果被告在长春连续居住超过一年以上,则可以。

回答3:

不可以,你必须到当时办理结婚登记的所在市区去办理离婚诉讼。

回答4:

不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