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用人单位聘用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必须签订劳动合同, 同时必须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试用期是在劳动合同内,决不是试用期满了再签订劳动合同。所以缴纳社会保险必须从劳动者入职单位时缴纳。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超过一个月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必须从第二个月支付双倍工资 。法律依据如下:
劳动法 第七十二条 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劳动法第七十三条 劳动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5险》
(一)退休;
(二)患病;
(三)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
(四)失业;
(五)生育。
劳动者死亡后,其遗属依法享受遗属津贴。
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条件和标准由法律、法规规定。
劳动者享受的社会保险金必须按时足额支付。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至于申请劳动仲裁,找到你与所在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例如考勤、工资条/卡、工作服、工作日志等)去当地劳动局仲裁科去申请几句可以了,如果找不到以上证明还可以找人证,也就是同事什么的给你作证。
3.去吧,哥们。告他丫的。
1、你在公司做了五个多月,却始终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公司的做法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的规定,需要承担支付第八十二条规定的二倍的工资的法律责任,时间从进入公司工作满一个月的次日起开始计算。
2、社会保险属于国家强制性保险险种,任何建立了劳动关系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参加,对此,《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第七款作了明确规定。因此,公司未按规定为你缴纳社会保险的做法,同样是违法的,应予补缴。
3、由于无法与公司就上述问题达成共识,因此,你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请求裁决解除与公司的事实劳动关系,裁决公司支付已工作期间的工资;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的工资(从2011年10月至离开之日);补缴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等。
4、2月份开出的工作证明,可以证明你与公司间存在着劳动关系。
这个可以作为有力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