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各地市可能不尽相同,但基本上差不多。以省直单位为例,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二、在郑州市购买自住和改善性住房;
三、具有固定职业和稳定的经济收入,有偿还贷款的能力;
四、具有不低于符合相关部门规定比例的购建房自筹资金;
五、具有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有关证明文件;
六、提供委托人同意的担保方式;
七、贷款月还款额不能超过家庭总收入的50%,如借款人和配偶同时有其他商业银行贷款,月还款额要合并计算。
八、符合委托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暂不向购买第三套以及以上住房的家庭提供住房公积金贷款,在以前贷款期间(含商业贷款、信用卡等)存在累计逾期12期或连续逾期6期以上逾期记录情况的,不再予以贷款。夫妻双方的逾期记录不合并计算。
家庭住房套数的确认方法:以本中心、省内其他中心及征信报告上的住房公积金、商业住房未结清的贷款为依据确认首套、二套房贷。
对住房公积金缴纳时间的限制,一般是6个月。即住房公积金缴纳6个月以上的才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信息来源:河南省直住房公积金网
http://www.hnszgjj.com/viewCmsCac.do?cacId=ff808081247b105001247b1c6a58000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