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专利法第60条
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侵犯其专利权,引起纠纷的,可以有以下三种途径解决:
(1)由当事人协商解决;
(2)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3)也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
需要注意的是:
如果去法院起诉,
1、专利纠纷第一审案件,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2、因侵犯专利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如果找知识产权局处理,
1、当事人请求处理专利侵权纠纷或者调解专利纠纷的,由被请求人所在地或者侵权行为地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管辖。
2、具有完整的行政执法权的部门有: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设立的知识产权局
省、自治区首府城市人民政府设立的知识产权局
地(州)级(及以上)市人民政府设立的知识产权局
您好!
若对方生产、销售日期在您专利申请日之前,则无法对对方提出专利侵权!
若对方在您专利授权之后生产、销售的,您可以先发封律师信警告对方,若对方还未停止侵权,则直接提出专利诉讼!
谢谢!
你有此产品的专利,所以就不用怕,可以通过法律的途径捍卫你的产品!
您是受法律保护的,可以起诉,我这有律师,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