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要分情况看,依据《物权法》:
车库的所有一般应归属与全体业主,如果车库成本计入房屋建设成本,尤其是地下车库,但以下情况除外:
1、地下车库是人防设施的,所有权属于国家,开发商和业主享有使用权,开发商不能销售,购买了的业主(或非业主)不能取得所有权,但可以要求开发商赔偿,承担违约责任;
2、地上车库如果是占用小区公共道路,消防通道,甚至是绿地的,车库归全体业主,开放商不能销售,购买了非业主不能取得所有权,但可以要求开发商赔偿,承担违约责任;
3、地上和地下车库(地下车库不是人防设施)的建设成本未计入开发成本(另行计算)的,开发商可以销售,购买了的业主(或非业主)能取得所有权。
关于是否计入建设成本的举证问题对业主或非业主比较困难,因为法律没有明文规定,在下的愚见是可以适用举证责任倒置,由开发商来承担。
遵循谁开发谁收益原则
看看开发商的产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