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交个人所得税的,个人所得税是按当月工资总额计算的。
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按当月全部工资、薪金所得减去每月减除费用标准,还可扣除企业或个人按照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提取并向指定金融机构实际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费后的余额计征个人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 工资收入金额 - 各项社会保险费 - 起征点(3500元)
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x 税率 - 速算扣除数
说明:如果计算的是外籍人士(包括港、澳、台),则个税起征点应设为4800元。
供你参考:
交个人所得税时,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等各项福利都要征收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按当月全部工资、薪金所得减去每月减除费用标准(每月1600元全国统一),还可扣除企业或个人按照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提取并向指定金融机构实际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费后的余额计征个人所得税。 计算公式如下:
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本月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每月1600元)-(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费个人负担部分)
本月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应纳所得税额=本月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对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如何征收个人所得税国家税务总局在国税发〔2005〕9号有明确规定,现上传该份文件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
“为了合理解决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征税问题,经研究,现就调整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有关办法通知如下:�
一、全年一次性奖金是指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扣缴义务人根据其全年经济效益和对雇员全年工作业绩的综合考核情况,向雇员发放的一次性奖金。�
上述一次性奖金也包括年终加薪、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办法的单位根据考核情况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
二、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并按以下计税办法,由扣缴义务人发放时代扣代缴:�
(一)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如果在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应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按上述办法确定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二)将雇员个人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按本条第(一)项确定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征税,计算公式如下:
1.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
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三、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该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
四、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的单位,个人取得年终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按本通知第二条、第三条执行。�
五、雇员取得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它各种名目奖金,如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等,一律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要交
应税所得额是根据当月工资实发数-扣除项目计算的
不过看你是因为什么原因引起3个月工资要一起的
如果是单位的原因,这部份个税你可以去找单位要回,
如果是个人原因的话,就只能认了.
对啊,个税是按当月发放工资总额计提的.你们会计是正确的.
不过是公司问题,你可以跟公司说下怎么处理.
如果按三个月分别作工资表,则按各月的应领额扣除相关费用后计算个人所得税,不按全部三个月计征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