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借条是有效的。如果你没有证据证明你在07年5月2日之前①请求债务人或保证人还款、②起诉、③债务人的承认,该欠条截止到2007年5月2日将过时效,即失去胜诉的权利!
有法律效力 家属也可以起诉 利息算到目前 当然如果他拿得出来有力凭证的话就只能算到05.5.1 不给的话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如果有写明还款日期的,时效应该是两年,就是2005年5月1日到期,则诉讼时效应在2007年4月30日,过了期限,将不受法律保护。
有个时效问题 纵横法律网-湖南弘一律师事务所-蒋云立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