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熟悉遗产继承法律的人帮我解答下问题啊!鞠躬。

2025-02-26 23:48:51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本人学识浅薄,但还是提供一些个人看法:关于父母子女抚养继承的问题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标准就是年龄和经济能力。如果继子女已经成年,继父母未尽到(客观上不能)抚养义务的,继子女对继父母不负有赡养的义务。子女未尽到赡养义务的,在财产继承时可以不分或者少分。
  在这里有必要讲一下继子女的财产继承了,在这里我就对你的案子作分析:按照婚姻法的规定,继子女的亲属法律地位分为两类:一是仅仅作为父母的直系姻亲,彼此间未形成事实上的抚养关系和共同生活。在这种情况下,继子女(你大姨)只能够作为其亲生父母的法定继承人,不享有继父母遗产的法定继承权。
  其次,讲一下继承顺序的问题(当然是法定继承人)。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对对公婆或者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或女婿。就是说你大姨和你姥姥对你姥爷的财产享有法定继承权,就你姥爷过世时留下的财产进行继承。
  你姥姥自己由于配偶身份享有的房改带来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买了房子,那么这个房子完全属于你姥姥的个人合法财产,上面说了,你大姨无权进行继承。
  你案子中所说的临时房,说明你姥爷那时候没有房子。你大姨只能就你姥爷的其他财产进行分配,为什么和你讲这个?为了让你心里有个底儿,如果你大姨走诉讼程序,你们得做好准备,你们的抗辩理由就是一条: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但是,继承人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愿意尽扶养义务,但本继承人因有固定收入和劳动能力,明确表示不要求是扶养的,一般不应影响其继承份额。
  这点非常重要,并不是说子女未尽赡养义务就必然失去继承的权利,那得看你姥爷那时候是不是需要你大姨赡养,而你大姨未尽义务(这个标准你根据你姥爷家的情况来断定)
  建议你把事情的原委弄清楚,不懂的再问!!我今天有时间帮你分析!!希望你能够看得懂!!

回答2:

不尽赡养义务并不代表剥夺了继承权,法律剥夺继承权的事项有专门的规定。从你所说的情况来看,你大姨尽管没有尽赡养义务,但她仍然有继承权。法律对遗产的分配虽然没有详细规定,但是对特定的人是可以倾斜的,比如失去生活能力的,尽了赡养义务的儿媳或女婿等,你大姨没有尽赡养义务,按道理说是可以少分一部分财产的。至于房子,只要没有遗嘱明确给谁,那就是所有继承人一并继承。

回答3:

你好,从你描述得情况来看,你大姨并没有和你姥姥形成法律上的抚养关系,那么她对你姥姥的财产就不享有继承权。那么剩下来就是你姥姥现在坐的房子属不属于你老爷的遗产问题。按照你的描述,你姥姥所坐房子是在你老爷死后,国家给她的抚恤性质的安置。显然不属于你老爷的遗产。故你大姨无权参与遗产分配。其他人放弃遗产分配权的行为依然有效。现在财产应当由你小舅的子女和你外公外婆继承。

回答4:

放心,你大姨没有继承权。很多地方可以提出异议,就不一一列举,如果她要来争随便请个有经验点的律师都能打赢。

就是你补充的这个意思,所以你大姨没有继承权,不用担心。

回答5:

依照继承法规定,你的大姨对遗产具有继承权,与你姥姥、老爷的其他子女同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共同继承遗产,一般等额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