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二人构成故意杀人罪(共犯)。
甲虽然没有实施杀人行为,但具备作案的动机,客观上也实施了追赶这一意图威胁,伤害被害人的行为,他的行为也是导致犯罪后果产生的原因之一,况且甲有义务制止丙的犯罪行为,而且是可以预见到的,故不属于过失行为,负连带责任。
如果甲没有共同杀害乙的意思,则丙构成故意杀人罪、甲构成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第三种意见正确
依刑法 是第二种意见正确
他们两人是有预谋的共同犯罪,不论谁杀人,不论各自在中间起了什么作用,只要是共同参与即是共同犯罪
丙是主犯,甲是从犯
个人赞成第一种。
因为甲、丙没有共同犯罪的故意,既两人没有预谋犯罪,所以不能够成立共同犯罪。
第三种就更离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