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责任的,一般质量缺陷问题也是常见的,也不算什么的。大的质量事故,一定追究监理的责任的。
设计没问题那看过程,如何破检发现施工偷工减料而监理没做任何实质性东西下(指令和通知及报告),工程小损失小被业主骂有的加罚款,质检部门在罚一下款,工程大造成影响重大建设政府部门有权处罚(降级,罚款,警告),业主还要起诉你违约,检查院还要进入,调查,法院宣判
第六十七条 工程监理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造成损失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一)与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的;
(二)将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按照合格签字的。
我碰到的题是没有发现的工程缺陷他违反了对业主的什么义务?应该负有什么责任?当时这题我是瞎写的
监理单位附连带责任的法律规定,可以参考一下
第六十七条 工程监理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造成损失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一)与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的;
(二)将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按照合格签字的。
第六十七条 工程监理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造成损失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一)与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的;
(二)将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按照合格签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