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视居住与取保候审同为侦查阶段的强制措施,监视居住期满前公安机关应当将案件移送检察院进去诉讼程序,根据您描述的情况,应该是监视居住满后移送检察院,检察院觉得证据不足,要求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于是将案件发回公安机关,此期间公安机关责采用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继续侦查,证据充分后再移送检察机关进去诉讼程序,如果证据不足责检查几管不予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