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如果退休人员在私企打工,但未签订劳动合同,在上班路上发生交通意外死亡,单位应按何种标准赔偿

相关的法律条款有哪些?
2025-03-01 10:40:45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单位没有赔偿的法定责任和义务
如果单位愿意赔偿,那是另外一回事,法律也不禁止。

需要说明一点:
单位聘用退休人员,不构成《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关系,只构成《民法》意义上的劳务关系。
因此,退休返聘人员在工作中受到伤害的,不适用于《工伤保险条例》。

退休返聘人员如果在工作场所受到伤害,适于用人身损害赔偿,由用人单位支付。
楼主所说的退休人员在上班路上出现意外,用人单位与退休人员的人身伤害之间没有直接关系,不能要求用人单位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

楼主所说的退休返聘人员,其亲属只能要求造成意外的责任方承担人身损害的赔偿责任。

回答2:

要看交通事故责任来定;如为对方全责,可以认定是工伤。如果本人负全责,则不能算是工伤。其他情况则需协商处理。未签劳动合同没有关系。只要是实际工作过就可以

回答3:

按照国家法律,单位应当按照工伤处理。

回答4:

基本上没有此相关的具体条款,
因为中国的保险、福利是补偿制的,就是退休的,自然有负责的单位或部门,现打工的单位对退休年龄的人员用工,只能是补偿,基本上没有义务(法律没有具体条款规定及规范),也就是看老板的为人而定,原则上都会以工伤的标准来对待,这方面有对定的。
医疗、丧葬、抚恤三大块等,依地区企业的不同有不同的差异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