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笙舞是苗族最有代表性的,也是苗族最喜爱的民间舞。芦笙舞基本可以分为三类,群众性芦笙舞,表演性芦笙舞,风俗性芦笙舞。
自娱性芦笙舞 从动作特点上看,又可分为“踩”和“跳”两种,“踩”以两膝的轻微屈伸并踏着节奏向前移动为特色,“跳”是由动力脚落地后,下肢的颤动以及抬脚踹动,上身随之自然地摆动为特色。前一种娴雅、端庄,后一种柔和、潇洒。 第一种是每年过“花山节”时跳,这是男女青年联欢和选择配偶的佳期,这天所跳的芦笙舞,古时就称为“跳花”或“跳月”,多在月明风清之夜进行。有这类习俗的苗族山寨,一般都设有“跳月”的月亮场或“跳花”的花场。这类芦笙舞尤以黔东南地区盛行的“讨花带” 和黔中地区盛行的“牵羊”较有代表性。
“讨花带”是小伙子边舞边吹着芦笙曲“讨花带子”向自己爱慕的姑娘求爱。在这种场合, 姑娘若与小伙子情投意合,就会把自己精心编织的花带,含情脉脉地拴在小伙子的芦笙上。 这种形式主要是以芦笙吹歌传情,所以舞蹈动作幅度不大,舞步也并不复杂。?“牵羊”是男青年在前面边吹边跳,尾随而舞的姑娘若爱上了某个小伙子,就把自己亲手编织的美丽花带作为定情的信物,拴在他的腰上,然后牵着花带的一端,跟在小伙子身后踏节而舞。技艺出众的芦笙舞好手,有时竟会同时牵着几个姑娘舞着走呢!当然,在这种情况下,最终能与谁成眷属,那就不尽是月亮场或花场上能见分晓的事了。?
第二种:在广西融水一带。舞时手挽手、身体前倾、顺圈往前跳,动作比较简单。参加舞蹈的人数常见为十二人,队形呈三人一横排、四人一竖排的长方阵。 一般都在节日或集会中以竞技或献技的方式进行表演。有的地方盛行以村寨芦笙队为单位进行集体比赛,如黔东南的从江县、傍洞一带,每逢年节,邻近各村寨以百十人为队同时吹跳比赛,参加比赛的芦笙队以能吹奏乐曲的多寡、声音是否优美、谐和以及动作和步法是否丰富、舞蹈的时间是否持久定优胜。有的地方则以个人竞技的方式进行。这种竞技一般都不设规定动作,每个芦笙手都有施展个人技艺的机会。这类芦笙舞的动作以矮步、蹲踢、旋转、腾跃等为多。竞技者有的以动作的节奏多变,迅疾激烈见长;有的则以能完成较多的高难度动作取胜。
表演性芦笙舞内容十分丰富。盛行于黔西地区的有“巧喝酒”、“蚯蚓滚沙”、“滚山珠” 和“芦笙拳”;盛行于桂西山区的有“过门坎”、“猴子上树”和“滚地龙”;盛行于黔东南地区的有“牛打架”、“斗鸡”等多种。前两地区所盛行的主要以炫耀高难技巧博取观众的喝彩;后一地区所盛行的主要是模仿禽兽的习性、神态,以表现出生活的谐趣引人入胜。
“蚯蚓滚沙”、“滚地龙”是舞者跪地下板腰,以头顶地为轴心,随后挺起,边吹奏芦笙边 翻身舞动。?
“巧喝酒”是在长凳上置一盛满米酒的杯子,然后,舞者围着长凳边吹、边舞、边下腰喝酒。?
“滚山珠”是边吹奏着芦笙边作向前和向后翻滚或倒立、叠罗汉等动作。?“芦笙拳”的形式独具一格,这种舞蹈以舞芦笙者为伴奏和指挥,其余男、女舞者在其指挥下时而互相穿插时而挥拳对打。有时也插入花棍的对击。? 流行于四川省凉山地区和云南省西部一些地区,曾用于喜庆丰收的酬神和送葬仪式中。清《滇南志略稿》载:
“……每年秋后,宰牲祀神,吹笙跳舞而歌,谓之祭庄稼。”清乾隆《开化府志·九》记:“……送葬,女婿吹笙跳舞尸前。”葫芦笙舞已多为群众自娱性舞蹈。云南省有些地方除用葫芦笙作为舞蹈伴奏乐器外,还用笛子、月琴等同时伴奏,称为“打跳”或“打歌”。男女青年边唱边舞、肩部前后摆动,舞姿健美潇洒。四川省凉山地区,凡吉日均跳葫芦笙舞;每逢火把节更为隆重,届时昼夜欢舞,连续3日。舞时不歌,多为两人一对,互相对脚动作,男子动作幅度大而有力,腿部高抬重落,女子动作较小,腿部不高抬,众人围圈而舞,吹葫芦笙者在圈内领舞,亦有女子边弹月琴边舞,或边吹边领舞 。 在节日和劳动之余均跳葫芦笙舞。传说有80多套舞曲。舞蹈中的动作,大致可分为表现生产劳动、日常生活和模拟鸟兽的舞蹈。例如舞者㧟脚向里扫腿,勾脚向外蹁腿,是表现收割谷子;“斑鸠拣谷子”,表现了斑鸠觅食、嬉戏的姿态。舞蹈富于表现力,生动有趣,独具特色。男子在圈内边吹笙边舞,动作繁杂,女子拉手围圈,动作简单。舞蹈动作速度,一般先慢后快,动作幅度,逐渐加大。芦笙舞芦笙舞是拉祜族具有代表性的民间舞蹈。在节日集会或有的祭祀活动时,均跳此舞。拉祜族与同属氐羌族群的彝族一样,崇拜葫芦,把葫芦视作祖先诞生的母体的象征。芦笙舞的动作,除有少数为祭祀活动时的特有动作外,绝大部分是表现生产生活和模拟动物生活的,其过程非常详尽。
男的吹笙,女的手拉手围成圆圈其舞为芦笙舞的基本舞蹈形式。芦笙舞是特点突出的拉祜族代表性舞蹈。跳起芦笙舞,能增强民族的认同感,充满民族团聚的欢乐,增强民族的信心和力量。拉祜族百分之八十以上集中分布的澜沧江以西地区,都跳芦笙舞。而与其它民族杂居地区则较流行跳歌。
葫芦笙悠扬婉转、口弦声余音绕梁,表现拉祜族劳动场面的“丰收摆舞”充满欢腾和激情,使人难以忘怀。 是苗族民间舞中流传最广、最有代表性的舞蹈形式。早在明代《南诏野史》中就有“男吹芦笙,女振铃合唱并肩舞蹈,终日不倦”的记载,清《苗俗记》中也记有“每岁孟春,……男女皆更服饰妆。男编竹为芦笙,吹之而前,女振铎继于后以为节,并肩舞蹈,回翔婉转,终日不倦”。这说明1000多年前苗族芦笙舞即已盛行。也说明女子振铃击节而舞的舞蹈一直延续到清代,现多为徒手而舞的情况有所不同。有些地区出现了过去从芦笙舞未有过的妇女芦笙手。苗族芦笙舞大致可分为自娱性、竞技性、祭祀性3种,其中自娱性芦笙舞最为普遍。舞蹈时,芦笙手在队前或在圈内领舞,一般按男前女后的队列,逆时针环绕行进。有的地区还用3.3米高的大芦笙和芒筒伴奏,增加低音声部伴奏效果。每当盛大节日,成百个芦笙,上千的人群,层层环绕跳芦笙舞,气势极为壮观。在“跳花”、“跳月”、“踩花山”等民族节日,青年男女还通过芦笙舞选择配偶,如“讨花带”、“牵羊”等均为表现男女青年相爱的舞蹈。竞技性芦笙舞,在节日期间举行,以曲调多、技巧难度大取胜。舞蹈动作有连续旋转、矮步、倒立、翻滚等。舞时乐曲不中断。有的地区苗族老人亡故,有以芦笙舞祭祀亡灵、慰藉死者家属的习俗。其舞蹈动作沉稳。
鼓点铿锵,舞姿纯朴,表现了山民耕作、狩猎的生活情景,风格粗犷剽悍。表演者虽谈不上有很高的艺术感觉,但从他们演练的舞步中让人领略到的是热情、是奔放、是令人心胸宽阔的想象...
贵州各族人民在长期的生产生活中,创造了丰富多彩的民族文艺,而多姿的民族舞歩也是精粹。黔东南苗族优美的芦笙舞、铜鼓舞;黔西北的彝族琮琮的月琴和热烈奔放的铃铛舞;黔东北土家族的摆手舞等等都为民族文艺大花园增添了异彩。
芦笙舞是苗族人民祭祖或节日、喜庆的主要舞蹈之一。但由于历史上民族压迫和阶级压迫等原因,相当一部分苗族村寨已失传,现尚保存芦签舞蹈较好的有交下、巫忙、党道、南宫、反排、番召、革东、宝贡、台盘等地。传说是某苗寨有一姑娘,名叫葛仰香;长得很漂亮,已与一个穷苦青年相播。
相亲相爱,然而有一财主想去霸占。一天葛仰香与相播双双相约远离他乡。但却被财主知道了,带家丁尾追二人。当追至一山崖时,相播摔下悬崖身亡。葛仰香为此悲愤不已,便在大年初一邀约同伴一起吹空舞蹈,以悼相播在夭之灵。当大家舞蹈至天黑时,葛仰香倒地,气绝身亡。后来苗族人民为了纪念这两位苗族男女青年的纯真爱情,每每在过年过节吹芦史舞蹈以示纪念。汉族史籍里也对苗族芦笙文化的生动记载:“参差六竹管,长声黄钟涛,短声清微散,舞来随节旋,吹去别促缓,苗女共苗男,明月花满山。”芦笙的舞曲及舞步,各地大同小异。芦笙舞曲内容可分为礼乐曲、叙事曲、进行曲、歌体曲与舞曲等。芦笙演奏与芦笙舞的形式可分为吹笙伴舞、吹笙领舞与吹笙自舞,前两者吹笙可以是七、九、十一或更多人。吹笙伴舞及吹笙者不舞或在场中小舞,周围男女群众层层环绕舞蹈;吹笙领舞及吹笙者在前边吹边舞,男女群体结队绕圈踏声舞蹈,场面尉为壮观。吹笙自舞指小集体、双个或单个吹笙者用小芦笙表演,亦吹亦舞、舞蹈动作高难,配合默契。芦笙舞蹈动作可概括为走、移、跨、转、立、踢、别、勾、翻等。芦笙舞动作表现或庄重肃穆;或节奏紧凑,动作激烈;或轻松明快、活跃敏捷,都因适用的不同而有异。芦笙曲与萨笙舞体现出苗族人民的各种生活与文化形态。 主要分布在中国贵州、广西壮族自治区和湖南等地的侗族,分别系属于汉藏语系壮侗语族的壮傣和侗水两个语支。其先民是古代“百越”中“骆越”支系“西瓯”的后裔。隋唐时期至宋代,曾被称作“峒”和“洞”,以后才以“侗”为该民族的族称。
广西柳州地区三江侗族自治县的侗族,在每年农历三月初三都要举行具有丰富多彩内容的盛大民族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