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公司签了劳动合同,辞职了公司不给工资!我应该去找什么部门?

2025-02-24 02:37:50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上述的解答完全错误!!
劳动条例有明确规定:解除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须提前30天告知劳动者否则将支付一个月工资的代通金; 反之,如果劳动者单方面向提出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没有强制性规定也要提前30天告知!这就对劳动者的一个人性化的考虑
搂住可以完全不用承担任何后果,如果在你离职后没有支付先前的工资可以向单位所在区县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回答2:

劳动部门
在试用期内,你辞职无需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你告知用人单位后就可以离开。如果用人单位不结算工资,你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反映或者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去劳动部门反映情况时你要准备好一些资料,如你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合同或者是你的工卡等可以证明你要这间工厂工作的证据。

回答3:

像你这种情况,不想帮你,有违职业道德.但是算了,谁叫我是心软呢.
楼上的人乱说,非劳资双方协商,世上没有即辞即辞走,没有任何的法律依据.
但是企业应该支付你工资,如没有书面说明,必须连续15天旷工或1年旷工累计超过30天才作除名处理,不结算工资.

回答4:

辞职需要提前一个月向上级提出,并呈上辞职报告,自己走人的,拿不到工资正常
如果用人单位要辞退你,也需要提前一个月向你提出,如果马上就要辞退,需要支付多一个月的工资

回答5:

你签署合同了,要辞职就要提前一月通知厂了,当天就走厂里就会扣掉一月工资,没有疑义。如果厂里没有通知你就辞退你也会多发你工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