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可以要求撤销离婚协议书

2025-04-13 23:0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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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撤销离婚协议书的理由大致可以分为:1、欺诈;2、胁迫;3、乘人之危;4、显失公平。
      首先,关于欺诈或者胁迫比较好认定。比如男方误认为女方与第三者私通所生的孩子是自己的,并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将财产赠与给孩子。再比如在签订离婚协议时一方以暴力、或公开对方隐私等手段迫使对方放弃相关权益等都可以作为撤销离婚协议相关内容的理由。但是对于乘人之危与显失公平来说却比较复杂。原因在于双方毕竟曾经共同生活过,有的还有子女。在签订离婚协议时难免会考虑亲情、感情等因素。所以法院在撤销或者变更离婚协议相关内容时不能简单地一方放弃了大部分财产就认为离婚协议显失公平或者重大误解。同样,也不能以一方急于离婚而在财产上所做的让步定性为对方在乘人之危。
       如果您不能确定自己所签订的离婚协议是否具备可以撤销的法定理由,建议您还是想专业离婚律师进行咨询。

回答2:

离婚协议,经夫妻双方签字并经民政局备案后方可生效,离婚协议生效后夫妻任何一方无权反悔或撤销离婚协议,夫妻双方仅仅签字,但未到民政局备案的离婚协议并未生效,对夫妻双方没有法律约束力。

回答3:

离婚协议存在欺诈;胁迫;乘人之危;显失公平的情形的,可以撤销离婚协议。对此司法解释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回答4:

什么情况下可以撤销离婚协议?请听家理律师事务所婚姻律师易轶的回答。

回答5:

在离婚案件中,婚姻关系在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