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11月离职,当月的社保公司已经缴纳。

2025-03-01 19:4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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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劳动法里面没有这个条款的。这个新公司是不必帮你缴纳的。因为你入职的当月还依然在前公司是正常缴费状态,新公司买不上,社保是不能在两家公司重复缴纳的。新公司并不是占便宜,买不上而已,没啥责任。这跟你第一次交社保那次是两码事,你那时候是没买上社保,公司比较人性的给你补上,其实都可以不补的,因为已经错过了当月交款期的,这次你的社保根本都没断的,一直有交呢,肯定不用补了

回答2:

公司不会以现金的方式发到你的工资里的,公司也不需要支付你社保金,因为你当月的社保已缴纳了。不用再搞事了,好好工作吧。

回答3:

你所到的新公司,应在社保做增员,但钱不用结算给你个人,也不用缴当月的社保费用,(原因是你原单位已缴纳的社保费.
这样你的养老,工作,失业,生育,医疗保险都是续存的,也就是说你个人已享受了这方面的待遇,因此你现在用人单位没有义务将不能缴入的社保费用的个人部分给你.

回答4:

呵呵,从没有说公司发现金呢,你既然都已经交过了,16号也才上班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