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厅管理省一级的监狱,劳教机关。指导地市级司法局。县级法院法警由县级法院自己管理。地市级法院对县级法院有指导关系,但不是直接管理。
司法厅不是管理县级法院法警的,县级法院的上级是市、地一级中级法院。司法厅管理市、地一级的司法局。
县法院的法警招录由省高院政治部批准后实行.因为以后授警衔由省高院政治部批. 警督以上由最高院政治部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