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似的商标侵权如何判断?

2025-02-22 22:1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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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0条规定:“认定商标相同或者近似按照以下原则进行:
1.
以相关公众的一般注意力为标准;
2.
既要进行对商标的整体比对,又要进行对商标主要部分的比对,比对应当在比对对象隔离的状态下分别进行;
3.
判断商标是否近似,应当考虑请求保护注册商标的显著性和知名度。

回答2:

1、近似商标是与注册商标相比较而存在,没有注册商标,也就没有商标侵权行为认定中所针对的近似商标。
2、近似商标是与注册商标不完全相同的商标。如果完全相同,也就构成了与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而不再属于近似商标。
3、近似商标是与注册商标在形状、读音或者含义相同或者相近的商标。如果既不相同也不相近,那就是两个完全不同的商标,也不再存在近似商标问题了。
4、判断近似商标时所称的近似已达到了易造成混淆的程度,即将该商标使用在与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相同或者类似的商品上,普通消费者可能会对商品的来源产生错误的认识。如果不会造成误认,也不属于近似商标了。
《工商总局关于深化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切实提高商标注册效率的意见》第九条、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