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义务,是指律师在执业活动中应当履行的职责和应当遵守法定行为规范的责任。律师参加诉讼活动,依照诉讼法律的规定,可以收集、查阅与本案有关的材料,同被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会见和通信,出席法庭,参加诉讼,以及享有诉讼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律师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的,其辩论或者辩护的权利应当依法保障;律师在执业活动中的人身权不受侵犯;律师担任民事诉讼一方代理人,享受当事人委托或授权范围内的一切权利;律师有获取承办案件的各种诉讼文书副本的权利。律师应当保守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当事人的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律师不得向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请客送礼或者行贿,或者指使、诱导当事人行贿。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三十八条 律师应当保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律师对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委托人和其他人不愿泄露的有关情况和信息,应当予以保密。但是,委托人或者其他人准备或者正在实施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以及严重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犯罪事实和信息除外。
律师执业需要哪些条件
律师执业,应当取得律师资格证书和执业证书。取得律师资格证的途径为:
1、取得律师资格应当经过国家统一的司法考试。具有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或者高等院校其他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人员,经国家司法考试合格的,取得资格;
2、经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审核确定,在一定期限内,可以将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院校法律专业专科学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