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实际是关于离婚损害赔偿的问题,我国《婚姻法》第46条规定了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以及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四种侵权行为。因此,在因家庭暴力造成的配偶一方人身损害的情形,应当适用《婚姻法》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而言,遭受家庭暴力受伤的婚姻当事人提起损害赔偿诉讼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第一,行为人实施了家庭暴力,并导致配偶健康权、身体权受到了损害。第二,行为人实施侵权行为在主观上有过错,且必须是故意。第三,导致了婚姻关系破裂,因此,配偶在离婚前不能单独提起损害赔偿诉讼,必须在起诉离婚时提出或者离婚后一年内提出损害赔偿诉讼。第四,提出损害赔偿的配偶在主观上没有过错,即对对方实施家庭暴力行为上自己不能有同样的过错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你可以在离婚的同时要求赔偿,不过要注意举证的问题,你说他没有打伤你,那么如何证明他对你实施了家暴呢?当时在场的人时候可以为你证明,不用他们出面,技巧一点,让他们说确实有这么个事实,然后录音录下来。或者他打你的时候有没有报警什么的。。总之,要申请到赔偿要举证,还有就是离婚案件,法院的调解力度很大,你真心想离要做好心理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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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深圳市广东维强律师事务所婚姻家庭李浩律师为你解答:
如有家庭暴力的确切证据,法院一般第一次起诉离婚就会判离的。可以到当初的婚姻登记机关开具婚姻状况证明,同样可以起诉离婚。
家庭暴力离婚赔偿是可以获得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解释(一)》第28条规定:“婚姻法第46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因此,根据法律规定,受家庭暴力的离婚妇女,不但可请求物质赔偿,而且可以请求精神赔偿。
据你所说,要求男方赔偿的话,你得举证证明他有家庭暴力。那么现在你最好收集证据,就是打你的时候最好让邻居听到,然后报警,把伤痕照相,大骂时候录音等。还有如果可能的话不要赔偿也罢,尽早离开这样的男人。离婚后你要孩子的话,他要出抚养费的。
针对你提出的问题,本律师做如下解答:
你所说的情况属于家庭暴力。
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 【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所以你是可以提出损害赔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