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故当事人的陈述,是事故认定书的重要依据之一。
2、除了陈述、目击证人陈述、司法鉴定、现场勘查等都是重要依据。
3、当事人陈述不是唯一,也不是最终,也不是必须。
尽管肇事车辆的检测报告已经出来,但是,伤者的医疗过程还没有结束,因此,没有出具事故认定书是正确的。民警的说法只是其个人的说法,没有法律依据。在没有红绿灯信号的路口,机动车驾驶员没有尽到让行规定,撞到了在斑马线上行走的路人,应该付事故的全部责任。
在斑马线上撞到行人,无可争议,机动车全责,不管有无信号灯,这是新交通法规定的,上网查一下,具体那一条,打印一份给办案民警看,要求解释,不行就到上级主管部门投诉
这种说法显然是不符合逻辑的。在交通事故中,很多情况是一方死亡的,如果按照这种逻辑的话,一方当场死亡的事故都无法进行认定了?
因缺乏一方当事人的询问笔录,不能确定行人此时是否存在其他违法行为。现在经办民警可能已经申请事故认定中止,60天(自然日)后才能出事故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