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经济补偿.
要支付没有签书面合同的额外11个月的工资.
没有上社保,要补交社保,并支付6个月工资补偿.
《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只可以要求补交社保 没有补偿金 双倍工资也因超过一年时效期 法律上不支持了
有补偿,也可以主张双倍工资.
三楼的回答有问题.
对方未提出抗辨,未丧失胜诉权.况且未计算时效的中止或中断.
有,并可要求双倍工资和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