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身和财产安全
1、前往校外实训基地、住宿、实习、返校,需由实习指导教师统一安排或同意,不可擅自行动,严格遵守乘车和实训实习时间。
2. 保管好自己的各类证件和银行卡及其他私人物品,若遗失马上挂失;不得参与各类形式的赌博。
3. 协助实习单位做好防盗、防火工作,注意自身饮食安全。
4. 若住在实习单位晚上不得单独外出,如有急事需征得实习实训单位同意并结伴外出;遇情急情况要第一时间报警,尽可能不要与人发生冲突。
5. 不要轻信陌生人,不要轻信来落不明的电话,只要涉及要你汇款的大多是骗局,若一定要汇款的请务必事先用电话沟通确认好方可,如遇电话不通不要汇款。
二、校外实习期间注意事项
1. 按要求参加系组织的实习动员会,认真听取实习实训指导教师强调的安全要求及实习实训注意事项。
2. 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纪律要求和安全操作规程,按规定穿戴好工作服和其他劳动防护用品,要服从管理、虚心学习,注意保养和爱护实习单位设施设备,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动、摸其它设备,私自动手造成人身和设备事故者,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3. 要注意维护学校及专业、班级的形象,爱护集体荣誉,尊重公共道德,待人礼貌、着装规范;讲究卫生、不乱丢垃圾、杂物。
4. 严禁抽烟、酗酒严谨进入社会娱乐场所、网吧,维护自身安全;注重了解实习所在地习俗和民族习惯,避免引起纠纷;与陌生人交往注意分寸;严禁夜不归宿、留宿外人,防止上当受骗。
5. 严格遵守外出实习的各项规定、按时作息,严格按照规定时间上、下班,不私自外出,实习中途不得擅离岗位,有事须向带队指导教师或实习单位领导请假;如有特殊情况须离开实习实训单位时,必须向实习实训单位和学校提出申请,获得同意后方可办理自主或其他实习手续。
6、外出参观或短时间外出实习时,请假由随队辅导员、班主任、任课教师和实习单位共同批准;毕业实习实训临时请假由实习实训单位办理,三天以上请假由实习单位和系学生科共同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