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中,执行不同企业会计准则,其相关会计核算是不同的。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制度)(2005前)的企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制度)(2005前)以及税法的有关规定,题中:
1、持有被投资企业70%的股权
会计核算,通常应当采用权益法核算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70万元(100 * 70%)
贷:投资收益 70万元
税务处理,因未实际收到分派的股利,无需纳税,应作纳税调减70万元。
2、持有被投资企业10%的股权
会计核算,通常应当采用成本法核算,不做任何会计处理
税务处理,因未实际收到分派的股利,无需纳税,也不作纳税调整。
对于已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体系(2006)的企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体系(2006)以及税法的有关规定,题中:
1、持有被投资企业70%的股权
会计核算,通常应当采用成本法核算,不做任何会计处理
税务处理,因未实际收到分派的股利,无需纳税,也不作纳税调整。
2、持有被投资企业10%的股权
会计核算,通常应当采用成本法核算,不做任何会计处理
税务处理,因未实际收到分派的股利,无需纳税,也不作纳税调整。
另外,根据税法的有关规定,对于被投资企业实现的净利润,无论投资企业如何核算,均应当在实际收到被投资企业分派现金股利时纳税,纳税基本公式为:
投资企业实际分得的现金股利 / ( 1 - 被投资企业适用税率) * (投资企业适用税率 - 被投资企业适用税率)
由于题中投资企业与被投资企业适用税率相同,因此,投资企业取得被投资企业分派的现金股利,无需纳税。
、持有被投资企业70%的股权
会计核算,通常应当采用权益法核算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70万元(100 * 70%)
贷:投资收益 70万元
税务处理,因未实际收到分派的股利,无需纳税,应作纳税调减70万元。
2、持有被投资企业10%的股权
会计核算,通常应当采用成本法核算,不做任何会计处理
税务处理,因未实际收到分派的股利,无需纳税,也不作纳税调整。
对于已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体系(2006)的企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体系(2006)以及税法的有关规定,题中:
1、持有被投资企业70%的股权
会计核算,通常应当采用成本法核算,不做任何会计处理
税务处理,因未实际收到分派的股利,无需纳税,也不作纳税调整。
2、持有被投资企业10%的股权
会计核算,通常应当采用成本法核算,不做任何会计处理
税务处理,因未实际收到分派的股利,无需纳税,也不作纳税调整。
另外,根据税法的有关规定,对于被投资企业实现的净利润,无论投资企业如何核算,均应当在实际收到被投资企业分派现金股利时纳税,纳税基本公式为:
投资企业实际分得的现金股利 / ( 1 - 被投资企业适用税率) * (投资企业适用税率 - 被投资企业适用税率)
由于题中投资企业与被投资企业适用税率相同,因此,投资企业取得被投资企业分派的现金股利,无需纳税
要实际收到收益才做投资收益,如是1的情况平时做投资收益所得税申报时扣除,不缴所得税.2的情况平时不做投资收益科目,受到款项后做,也不教所得税,要有B公司税率差时才缴.
1.借长期股权投资-B公司(损益调整)70万,贷投资收益70万,不再交税
2.不做账,待宣告发股利时再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