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提时:
借:管理费用
制造费用
生产成本
贷:应付职工薪酬 (实发工资)
其他应付款—社会保障金
其他应付款—住房公积金
其他应付款—房租及水电费等
发放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银行存款/现金
保险及公积金等缴纳时
借:其他应付款/社会保障金/住房公积金
贷:银行存款/现金等
看最后的科目余额,应付职工薪酬的余额应为本月计提的当月工资数,帐务处理才正确
我觉得可以这样记录:(格式如下)
借: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生产成本/销售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管理/财务/销售/生产)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管理/财务/销售/生产)
贷:银行存款
计提是为了更好真实的反应当月的财务状况,要不然本月实际发生了却没有做帐,不符合权责发生制,当月发就没必要计提,直接计入: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现金,
月末时再分派工资到管理费用,制造费用,生产成本中去。
预提:
借:管理费用
制造费用
生产成本
贷:应付职工薪酬-应付工资
发放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应付工资
贷:银行存款/现金
计提
借 管理费用
营业费用
制造费用
贷 应付工资
发放
借 应付工资
贷 其他应交款-个人所得税(个税)
管理费用-劳动保险费(社保)
银行存款/现金(工资现金和银行支付)
其他应付款(押金)
其他应收款(代垫)
发放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
计提本月:
借:管理费用
生产成本
销售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