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本法核算下 为什么实现的净利润净亏损不作处理???

2025-04-25 10:53:20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第三点有待商榷,这里不是不用权益法,而是核算时用成本法先核算,合并报表时候用权益法调整合并。

回答2:

在成本法核算下,要考虑以后年度可收回的净值,然后考虑是否计提减值准备

回答3:

比如说,某公司5000万股,本年实现利润500万,决定现金分红250万。

1、如果你仅持有该公司1万股股份,即仅仅占有0.02%的份额。你对该公司的影响力几乎为零。你仅仅是名义上的“老板”,公司上下根本不“鸟”你。
反过来,它亏不亏管你什么事?你只关心它实际能给你多少股息。
该公司实现利润500万,你享有的“资产”名义上增加了(500-250)×0.02%=0.05万=500元。
你需不需要为这名义上的钱还记一笔帐?不需要,因为“不值得”。
但现金分红250万×0.02%=0.05万=500元,你是真实拿到的现钱,虽然不多,但也是真钱。所以要记帐。
这是“成本法”的一种情况。

2、如果你持有该公司2000万股股份,即占有40%的份额。你是这家公司“真实”的老板,而不是名义上的老板,虽然还不是最大的老板。你在股东会和董事会都有重要的发言权,你对该公司的经营有重大影响,
反过来,该公司的盈亏对你也有重大影响,巨额亏损,那是你的重大损失。
该公司实现利润500万,你享有的权益份额增加了(500-250)×40%=100万。
你要不要记账?要!5000000元!这能跟500元比吗?是吧。
这就是“权益法”。

3、如果你持有该公司3000万股股份,即占有60%的份额。你是此公司的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它是你的子公司,或者说,它就是你的公司!它的帐本就是你的帐!需不需要再为它的盈亏,额外用“权益法”再核算一遍?不需要!它的盈亏本来就要和你自己的盈亏合并计算,因为要做合并报表嘛。干嘛要记两遍?是吧。你只要记一笔当初买下它是花了多少钱就行了。
这就是“成本法”的另一种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