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打过电话去香港警察局他们说一定要本人到香港才能报案?

2025-02-25 05:2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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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是的,因为需要本人签名。

报案可以用书面或者口头形式提出。属于口头报案的,接待的工作人员应当写成笔录,经宣读无误后,由报案人签名或盖章。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不予立案。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五十七条 人民检察院接到报案、控告、举报或者发现侦查人员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的,应当进行调查核实。对于确有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应当提出纠正意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八条 法庭审理过程中,审判人员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应当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进行法庭调查。

当事人及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有权申请人民法院对以非法方法收集的证据依法予以排除。申请排除以非法方法收集的证据的,应当提供相关线索或者材料。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报案

回答2:

刚报案回来,如果涉案地点不是香港,香港警方不会去查的,刚报案一个持香港身份证的在内地的诈骗。会记录档案给你回执,但明确告诉你不会查,他们也不会抓。如果是游客丢失钱包之类打999出警速度很快。同一天感受两种警察。

回答3:

你只能向案发地的公安局先报案,如果到时候案件涉及到香港人,内地公安局会再同香港警方联系处理。你可以尽量多的提供资料给当地的公安局,一般二边配合的话,除非是大案件,小案件的话一般都会不了了知。

回答4:

无可能, 在香港报案一定要阁下本人到香港警署办理

回答5:

没有可能
事故发生时报警的话 警察一般会去到现场 事故发生后报警的话就要去警局落口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