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始凭证是附借款单。
按照原始凭证的来源不同,借款单属于自制原始凭证;按照填制手续及内容不同,借款单属于一次凭证
原始凭证又称单据,是在经济业务发生或完成时取得或填制的,用以记录或证明经济业务的发生或完成情况的文字凭据。它不仅能用来记录经济业务发生或完成情况,还可以明确经济责任,是进行会计核算工作的原始资料和重要依据,是会计资料中最具有法律效力的一种文件。工作令号、购销合同、购料申请单等不能证明经济业务发生或完成情况的各种单证不能作为原始凭证并据以记账。
你的问题不清楚吧,会计分录应该是,借:库存现金,贷:其他应付款。原始凭证附借款单就可以了。谢谢!
不能这样做的,你这样的会计分录不具有可理解性,不要为了简单就把分录整合,在审计时有可能会出问题的。我认为应该这样做:
月初计提费用记录:
借:管理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
支付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库存现金
后面粘贴工资表
向法人借钱时:
借:库存现金
贷:其他应付款—法人
后面粘贴相关借款的协议或者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