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2007年4月1日对某项固定资产进行更新改造。当日,该固

领用自产产品的增值税不做销项处理吧???
2025-01-03 15:2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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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你好,
很高兴为你回答问题!

解析:
增值税法规定,企业用自产应税产品用于非应税项目的,视同销售,也就是视同你们将产品销售出去是一样的涉税处理的,你们将此产品用于了固定资产,而这个固定资产要看是机器设备呢,带是房屋、厂房等不动产。如果是生产用的机器设备等动产,那么这仍是增值税的征税范围,那么就不会涉及到增值的问题了,也就是说,不作增值税的涉税处理了。如果是不动产,则就不属于增值税的范畴了,而是营业税的范围,即为非增值科的应税项目,当然要计算销项税的,其计税基础为这个产品在市场上的售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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