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00万两白银。光绪年间洋务运动成果清朝每年能收入8000万两白银。清朝财政收入大约为4500~5000万两白银(不包括地方和省级政府留用的额外附加税收)。其中,1000万两用以维持中央政府开支(3/4为军费),大约2500万两用于省级和地方政府开支(3/5用于军费)。中央政府积累的剩余额正常为每年700~800万两。
清中期约有7000至8000万白银 清后期约有1.2至1.4亿白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