懂法的请进

2025-03-02 14:3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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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没有证就不需要去民政部门办离婚手续了,但在财产问题、孩子抚养等方面这个要协商好,协商不好的要到法院诉讼。因为有事实的婚姻,法院也是会受理的。

1.你们属于同居没有"事实婚姻".从94年之后我们国家已经取消了此概念.
2.同居期间财产原则上一人一半进行分割.一方能够证明该财产属于一方个人所有的除外.
3.有孩子的话,要看孩子几岁,一般孩子年龄不大的话,应当由母亲抚养,由男方给付抚养费.当然,关于孩子的抚养问题你们可以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诉至法院,由法院作出判决.
依据 婚姻法司法解释2:
第一条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婚姻法司法解释1:
第五条
(一)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回答2:

没有结婚证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没有离婚一说 这个叫非法同居

回答3:

你想和他一直好下去,还是想跟他分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