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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鼓励创业带动就业,深圳市日前出台《关于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意见》,为创业者提供创业引导、税费减免、小额贷款等一系列扶持政策。其中小额担保贷款额度从原来的3万元提高到10万元。创业失败者也可获得一定的保障。
据悉,这是深圳市第一部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的综合性、系统性、纲领性文件。创业新政策构建了多元化、多层次的政策支持体系,首次增加了资金资助、创业补贴、以创业带动就业奖励等多项鼓励措施,特别强化了创业人员的社会保障。如小额担保贷款额度从原来的3万元提高到10万元。
记者了解到,创业新政策还为创业者提供了创业者场租补贴、社保补贴、创业补助等多项支持。创业人员创办注册资金10万元及以下的小型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根据其带动就业和纳税情况,3年内每年给予8000元限额的扶持。
此外,深圳市登记失业人员、随军家属、残疾人等首次自主创业,正常纳税经营1年以上,给予4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资助。创业者每创造一个岗位吸纳失业人员给予1000元的一次性奖励。每个符合条件的创业者3年内获得的各项补贴、资助累计可达10万元。
同时,创业新政策还首次对创业失败者提供保障,可获得一年的创业失败社保补贴。接下来深圳市还将出台《深圳市创业失败保障办法》等一系列配套政策,对创业者提供更加具体的扶持。
据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统计,2005年以来,深圳已有2200多人创业成功,带动了8600多人就业。截至今年6月底,深圳市已发放小额贷款1700多万元,用于扶持700多名创业者创业。
广州市为创业者提供了良好的环境,同时也给予创业者很多的优惠政策,大力扶持创业。
为此,广州开发区特别成立了广州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凡进驻创业服务中心接受孵化的高新技术企业,可享受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广州市委、市政府颁发的《关于进一步扶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若干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从正式投产之日起,享受2年免征所得税的优惠。
凡经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孵化企业,减按15%征收所得税,增值税地方分成全部返还孵化企业。
凡孵化企业的经认定的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从第一次销售之日起2年内,营业税、所得税和增值税的地方分成部分,90%返还孵化企业。
根据创业者的意愿,经创业服务中心审核后,创业服务中心可以以参股、合资等形式向孵化企业提供“种子”资金或科技贷款风险担保的融资服务,参股资金不超过孵化企业注册资金的50%。
对持有高新技术项目或成果新办的孵化企业,经双方同意,可免交三年房租,其中后两年房租折作创业服务中心股金占进驻企业原股东认缴出自的份额。
凡具有博士以上学位,自带高新技术开发项目,或被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的孵化企业,可以享受一定的房租优惠。热忱欢迎各界人士到广州市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创办科技企业!
调整后,广东最低工资标准平均增幅12.9%,目前为全国最高;广州标准从780元/月提高到860元/月。 记者今早从广东省劳动保障厅获悉,省政府已下发《关于调整我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决定提高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详见下表),从4月1日起执行。新标准为五个档次,其中广州执行最高的第一类标准,从原780元/月提高到860元/月。调整后,广东的最低工资标准目前暂为全国最高。 据了解,此次调整是根据广东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综合考虑近期经济增长、就业状况、物价水平等因素制定的,调整后最低工资标准平均提高12.9%,每个类别增长率超过10%,其中第五类增长最快,提高了17.8%。 为促使各地根据当地实际,进一步提高低收入职工的工资水平,《通知》在要求各市原则上统一执行省确定标准(深圳市按《深圳员工工资支付条例》执行)的基础上,首次允许有条件的地区在省确定的标准上适当上调标准,但明确不得下调标准。个别市辖县以及县级市经济发展水平与市区差异较大的,可以执行低一类标准。 广东上一次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是2006年9月1日,标准为一类780元/月,二类690元/月,三类600元/月,四类500元/月,五类450元/月。 另据了解,今年1月份召开的全省劳动保障工作会议透露,广东力争从2008年起,连续三年提高最低工资标准。(记者马汉青 通讯员张祥、梁嘉敏) 4月1日起执行的广东最低工资标准一类860元/月,折算的小时标准4.94元/小时;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8.3元/小时 广州 二类770元/月,折算的小时标准4.43元/小时;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7.4元/小时 珠海、佛山、东莞、中山 三类 670元/月,折算的小时标准3.85元/小时;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6.5元/小时 汕头、惠州、江门 四类 580元/月,折算的小时标准3.33元/小时;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5.6元/小时 韶关、河源、梅州、汕尾、阳江、湛江、茂名、肇庆、清远、潮州、揭阳、云浮。 五类530元/月,折算的小时标准3.05元/小时;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5.1元/小时 执行四类市的部分县(县级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