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帖新闻照片是否构成侵权

2025-02-23 13:5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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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我们经常会发现同一条新闻在各个网站都会出现,这其中的情况就可以说是转载了,对于那些新闻我们甚至分不清楚到底哪里是原创,那新闻转载是否侵权呢?《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也就是说,转载新闻是不构成侵权的,但是这个问题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1、新闻的范畴要搞清楚,不是所有的出现在报纸、网站上的资料都是新闻;2、以什么方式进行转摘,转摘后是否注明原作者的姓名。如果注明原作者的姓名,受转摘的网站没有声明“不许转摘”之类的语言;3、提个建议,谨慎起见,获得同意后,再进行使用。

回答2:

首先,《著作权法》中所说的受保护的摄影作品,没有具体分是不是新闻作品。这可以参考《著作权法》第三条第5项的规定。第二,所谓“职务作品”的问题。这一点法律有明确规范,《著作权法》第十六条规定:“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除本法本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外,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作者享有职务作品的著作权在法律上有明确规范。因此目前来讲,侵权方用职务作品对抗诉讼这一点没有任何意义。第三,所谓“新闻照片”的问题。这一点法律上也有明确规定。“关于权利的限制”当中的第二十二条规定:“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的姓名、作品的名称,并且不能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侵权方一般混淆这一条的规定和“新闻照片”的区别。该条第3项明确了这类不用向作者提供稿酬的情况的两个要素:“为报道时事新闻”和“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说明了这类情况要有特定目的,而且是在特定媒体上。

回答3:

新闻转载是否构成侵权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1、新闻的范畴要搞清楚;2、以什么方式进行转摘,转摘后是否注明原作者的姓名;3、建议去政府网站或者比较大的网站上转摘,注明出处或者自己重新编辑新闻上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