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并没有规定,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约定不缴交五险,用人单位补偿劳动者即可,另外,对于不缴交五险的行为,用人单位违法,用人单位需要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劳动法没有这规定。五险是法律规定要求缴交的,个人不愿意单位缴交,单位有权与其解除合同并不作补偿。
只能缴纳不能补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