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欠乙方11万有借条 丙方欠甲方6万有借条 甲方逃走 乙方可以向丙方要钱么

2025-04-28 02:5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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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乙方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即提起代位权诉讼;要求丙方在其债务的范围内清偿。
法律依据:《合同法》
第七十三条 【债权人的代位权】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十一条 债权人依照合同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提起代位权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
(二)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三)债务人的债权已到期;
(四)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

回答2:

你好,如果是到期债权,可以向法院起诉,行使代为权。

回答3:

肯定不可以,他们之间没有债务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