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公安局拟定的〈天津市蓝印户口管理暂行规定〉》(津政办发[1994]34号)及市公安局《关于实施〈天津市蓝印户口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津公户[1994]506号),现对我市从外省市引进专业人员申报蓝印户口制定暂行办法如下:
蓝印户口范围
本市各单位(含驻津单位)从外省市引进,聘用的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以及虽没有职称但确有突出贡献的专业人才, 其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可申报蓝印户口。 二、申报蓝印户口,需提交下述材料:
本人向单位提出的书面申请;
单位填写的《专业人员申报蓝印户口审批表》一式三份;
.
单位聘用(任)证书或合同复印件;
本人职称、学历证书复印件或能证明其专业水平、突出贡献的文字材料。
蓝印户口的审批
凡用人单位引进、聘用的专业人员申报蓝印户口,单位需认真填写《专业人员申报蓝印户口审批表》,经领导签批后,加盖公章,整卷呈报市人事局流动调配处审批。市人事局批准后,批件退原单位。由本人持《专业人员申报蓝印户口审批表》、个人申请、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和原户口所在地启藉证明,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蓝印户口.
蓝印户口的复验
持蓝印户口人员须从第二年起在每年十二月份进行一次复验。复验前应由用人单位填写《专业人员申报蓝印户口审批表》(一式三 份)报市人事局复核同意后由本人持《蓝印户口簿》和《专业人员申报蓝印户口审批表》一并交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复验。
蓝印户口的注销 持蓝印户口的人员辞职或解聘的,用人单位应报市人事局审核。出具证明,由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注销蓝印户口手续。
蓝印户口申请红印
取得蓝印户口满四年以上的人员,由本人提出申请,按《天津市蓝印户口管理暂行规定》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办本市常住户口。
其中,天津蓝印户口办理楼盘之一的翰林雅苑项目就是广受关注的蓝印楼盘之一,为方面广大外地购房人员咨询,该项目还特别设置了咨询热线4000-588-673,自该热线电话开通以来,为很多有购买蓝印房的外地人员解决了有关天津蓝印户口的诸多疑问。天津市翰林雅苑楼盘项目坐落于天津市的宝坻地区的核心地带,交通便利,占地面积广阔,地处教育园区,周围环境以及生活设施齐全,并且在不断的发展、建设之中。翰林雅苑在户型结构的建筑上采用国外先进的建筑理念,户型的多样化既满足了消费者对于个性化的追求同时大小户型也为消费者提供了更多的选择空间,因而,成为越来越多的外地家长为孩子办理天津蓝印户口的首选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