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撕脱骨折痊愈时间长怎么还评不上级

2025-04-24 05: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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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撕脱性骨折不是严格意义上的骨折,自然评不上残疾等级,可按照工伤不够伤残等级赔偿标准进行赔偿。

  工伤受伤伤情较轻,够不上伤残等级,赔偿标准如下:
  1、医疗费:以医院发票金额为准(社保支付80%左右,单位支付20%)
  2、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天数×100元/天×70%(社保支付)
  3、护理费:住院天数×50元/天(单位支付)
  4、交通费:300-1000(社保支付)
  5、停工留薪工资:本人工资×停工留薪期(以劳动局鉴定为准)(单位支付)
  如果单位没有为劳动者购买社保,以上所有赔偿均有单位承担,如果单位为劳动者购买社保的工资标准低于劳动者实际工资,差额部分由公司补齐。

回答2:

工伤职工骨折的,至少可以评定为十级伤残。但要防止一些单位因为未参保,委托司法鉴定机构按人身损害标准鉴定,可能部分骨折不构成伤残等级。

工伤劳动能力鉴定机构法定,初次鉴定由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再次鉴定由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司法鉴定机构没有资格进行鉴定,所作鉴定不具有法律效力。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
《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

第五条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本辖区内的劳动能力初次鉴定、复查鉴定。
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对初次鉴定或者复查鉴定结论不服提出的再次鉴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
GB/T16180-2014

5.10十级
5.10.1定级原则
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或者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生活自理障碍。
5.10.2十级条款系列
凡符合5.10.1或下列条款之一者均为工伤十级。
12)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或轻度功能障碍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