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出具离职证明发生争议是属于劳动争议范畴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合同,用人单位

2024-11-28 10:5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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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不出具离职证明发生争议属于劳动争议,法律依据为《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第八十九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规定。
单位的做法违法,可以通过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的方式予以解决。

回答2:

你这种情况是属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