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答:用天然树根制作的根雕作品,不能申请外观设计,即使申请也得不到批准。这是因为,根雕作品不具有工业再现性(即不能以工业方式重复生产),因此不符合外观设计的基本条件,不能获得外观设计保护。
2.答:非法复制和使用他人新技术实质上是对他人专利权的侵犯,即专利侵权,发生专利侵权的主要原因有:1、专利侵权有利可图。众所周知,专利权属于智力成果,任何一项专利成果的取得,需要投入大量的人、财、物、信息和资源,且有一定的研究开发周期。通过专利侵权,非法使用他人的专利成果,可以节省人、财、物、信息和资源等成本,可以争取时间,抢占市场先机,使侵权人获取可观的非法利益;2、专利侵权人专利意识淡薄。由于立法、宣传、教育、学习等方面的原因,专业观念没有在国民心中树立起来,甚至于不知专利为何物,致使国民专利意识淡薄,见新技术就随便用的传统习惯根深蒂固,侵了权也不知道是违法,更不知道要承担责任;3、专利方面的法律法规和监管体系的相对缺失。近年来,我国尽管制定了《专利法》、《商标法》等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成立了专利局等管理部门,但仍然不完善、不系统,在专利保护上无法可依,无据可查的事时有发生。管理部门在管理范围、管理力度、管理手段等方面也不深、不足。4、许多权利人对自己呕心沥血研究出来的成果既不懂得采取有效的保密措施,又没有申请专利的保护意识,如通过发表论文、成果鉴定、学术研讨和公开使用等方式将自己的研究成果公之于世,以至研究成果被他人抢先申请专利或被他人盗用后,才追悔莫及。5、权利人维权能力差,难度大。专利侵权属于民事侵权的范畴,权利人在维权时,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谁主张谁举证”,即权利人指认他人侵犯专利权,必须提供相关的证据证明,而调查、取证,甚至申请技术鉴定,需要投入大量的人、财、物,进一步加重权利人的负担。在维权时,除了懂专业知识外,还须懂民事方面的法律、法规,对大多数权利人而言,也是在相当难度的。这些原因导致了权利人维权能力差、难度大。
保护专利权的重要性:1、 有利于实现我国经济与国际经济接轨。在世界经济一体化的进程中,知识信息已成为特殊的国际性产品,许多尖端的科技知识在国与国之间的贸易中被相互引入和相互借重。加强专利权的保护、利用,以便实现与国际经济的接轨,参与国际经济竞争;2、 有利于鼓励发明创造,促进技术创新。专利权是专利权人花费了大量的脑力、人力、财力、物力和时间才获得以实现的,他们在获得专利以后,还要定期向国家交纳专利年费,而且,他们的创造性劳动推动了科技的发展、人类的进步,授予他们专利权并以国家法律加以保护,是对他们创造性劳动的肯定。此外,专利权人的发明创造也可以给专利使用者带来相当的利润。因此专利权人理应从自己的艰辛劳动中获得相应的报酬,这样,才有利于鼓励发明创造,促进技术创新;3、 有利于吸进国外先进技术和境外投资。在市场经济体系中,专利权贸易已经民为一种独立的经济贸易方式,专利权也已经成为一种重要的资本,加强专利权的保护、利用,可以进行对外投资、扩张,也可以吸引境外先进技术和投资,合作使用专利权,共同发展、共同盈利;5、 有利于开拓国际市场。专利权的保护,可以使拥有专利权的企业在一定时间内的一定的技术领域占有先进地位,增加企业的技术和市场竞争力,抢占市场先机,有利于国际市场的开拓。
专利权的保护措施:1、认真实施专利权保护的法律法规。我国已颁布了许多保护专利权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一些相关的司法解释,如《专利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等,不折不扣地贯彻实施专利权保护的各种法律法规,行政执法部门和司法机关要加大对专利侵权行为的惩处力度,使侵权人畏惧法律,侵权行为才能有效地受到遏制,体现出法律法规对专利权保护的作用;2、增强专利权法律保护的意识。加大专利权保护的国内和国际法律法规的普及和宣传力度。使专利权人该熟知与其专利权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专利权人自我保护的认识,落实从申请到授权各个阶段的保护措施;3、鼓励专利申请。国家应当出台一系列鼓励科研人员积极申请专利的措施,让专利尽快转化成生产力,造福于民,尤其要注重到国外去申请专利,以更好地保护专利权;4、建立完善的专利转让机制。我国目前还未建立一个完善的保障专利转让的机制,专业的专利评估人员和推广机构也较少,出现了“研究专利难,转让专利更难”的现象。因此,建立一个完善的保障专利转让的机制,加快专利转让人才的培养,造就一批既有专利评估知识、又懂专利推广技巧、并能维护专利权人利益的高素质人才势在必行;5、加强专利权海关保护的力度。在我国进出口贸易中,许多是专利产品,其中有些是专利侵权产品,专利侵权行为既有来自国内也有来自国外。因此,为了保护专利权人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以及提高我国产品的国际声誉,应该对海关、专利管理机关加大人、财、物的投入,严把国门,杜绝专利侵权产品进出国境;6、重视专利权的国际保护。专利权的国际保护是通过国家间缔结的条约来实现,但在我国,由于种种原因,专利权人在国内获得专利申请后,并未在公约规定的期限内到其他成员国行使自己的优先权,这样就使得该专利在其他成员国内丧失新颖性,得不到这些国家的保护,专利权人的利益必将受到损失。只要我们重视专利权的国际保护,类似的损失完全可以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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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根雕属于以自然界原有自然物为主体的设计,违反专利法第2条第4款,不能授予专利权,在外观设计专利审查指南当中有明确指出根雕不能授予外观设计专利权
此根雕不能工业化生产,即不具有专利法意义上的实用性,故不能申请专利
不可以,根雕是不可复制的